甲方(采購方):
東莞市馬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供應商):
為促進甲乙雙方廉潔高效合作,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促使雙方工作人員廉潔從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
爭法》、《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關于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廉潔協議:
一、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公平交易、廉潔自律、反腐敗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
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處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行職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采購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提供相關服務等經濟活動。
七、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雙方合同洽談、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的處理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合同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或/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十、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與甲方單位或個人及其親友間進行任何形式之借貸、租賃、投資及任何非直接工作往來的活動。
十二、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有任何索賄行為,乙方必須立即拒絕,并向甲方單位舉報。若乙方對甲方人員的
索賄行為不拒絕、不舉報,并滿足其要求的,則該行為視同乙方的賄賂行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對乙
方的舉報行為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甲方合格供應商名錄。
十三、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行為的,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將有權:
①將乙方列為不合格供應商并不再與乙方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②立即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③要求乙方按雙方簽訂的合同總金額的0.5%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④如由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⑤乙方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追繳;
⑥對涉及的相關人員,由甲方移送有關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十四、本《廉潔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的有效附件,并與采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雙方采購業務關系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追究責任及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七、舉報方式:如發現甲方人員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請向mahoo2007@163.com郵箱舉報。